伊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对《伊犁州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等级复评结果公示》的说明

2025/12/09 8.0k 阅读 397 点赞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做好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农规〔2025〕5号)要求,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对涉及从事重点问题农产品生产及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名特优新等种养殖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等43家生产主体进行了质量安全信用等级初次评定,伊犁州农业农村局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畜牧、渔业等部门人员进行了复评审,现将复评结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欢迎广大群众或企业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

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电子邮箱、邮寄信件等方式,向伊犁州农业农村局反映。通过电子邮箱反映的,在邮件名称中注明“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等级问题线索”;通过邮寄信件反映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等级问题线索”。电子邮箱:ylznjc@126.com;邮寄地址:新疆伊宁市阿合买提江路22号伊犁州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收),联系电话:0999-8097831,邮编:835000。

伊犁州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9日

伊犁州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意见汇总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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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