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安办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自治区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新食安办〔2024〕8号)文件要求,自2024年4月起,自治州食安办、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州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8个月的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全州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对使用“瘦肉精”等食用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病死畜禽被“调包”、未按规定开具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羊、马、驴等)肉制品等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及时受理、依法处置。
投诉举报电话:0999-12315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0999-8390175
州公安局食药环分局:0999-110
州农业农村局:0999-8815920
州畜牧兽医局:0999-8023423
自治州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