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起,伊犁州全面实行婚姻登记“全区通办”,在伊犁州工作、生活的其他地州居民,无需再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业务,不用再为爱而奔波了。
据了解,伊犁州民政局坚持聚焦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秉承“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在全疆率先开展婚姻登记“全区通办”工作,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不断增强州直各族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伊犁州民政局制定了《伊犁州直婚姻登记“全区通办”实施方案》,报请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于2023年10月10日起实行婚姻登记“全区通办”。即:男女一方或双方户口所在地为新疆的居民,可以凭借新疆户籍当事人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伊犁州直各县(市)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后附《伊犁州直婚姻登记“全区通办”办理机关名单》)。乡镇级婚姻登记机关暂不开展婚姻登记“全区通办”业务。
此外,乌鲁木齐市、昌吉州、阿克苏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哈密市等6个试点地州(市)婚姻登记机关也可办理婚姻登记“全区通办”业务。
补办结婚登记、补领婚姻证件及涉外、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军人婚姻登记业务仍按原方式办理,暂不实行“全区通办”。
附表:
伊犁州直婚姻登记“全区通办”办理机关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