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市
政策通知公告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辐射环境管理处关于2023年7月10日拟作出新源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220kV变电站工程)、新源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220kV输配电工程)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3/07/09 1.5w 阅读 299 点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源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220kV变电站工程)、新源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220kV输配电工程)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新华西路海棠路1号

邮  编:835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新源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220kV变电站工程)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新源工业园区境内

新源汇中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项目,选址位于新源县工业园区,该工程建设1座220kV变电站,规划建设3台240MVA主变,项目实行分期建设,本工程近期新建1×240MVA主变,远期建设2台240MVA主变。项目220kV变电站用地面积35098m2。项目总投资157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万元,占总投资的0.41%。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大气环境:施工区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严禁超载,限制车速,运输时采用篷布遮盖。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

(2)水环境: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期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由吸污车抽吸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本工程土石方开挖并回填后剩余的土方就地摊平压实处理,不作弃渣外运。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外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送往新源县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变压器为油式变压器,运行期间将会产生废变压器油,暂存废油池,然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变电站一体化电源系统使用的蓄电池为铅酸蓄电池,更换的废铅酸蓄电池暂存于站内设置的危废暂存间中,后续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4)声环境: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进行控制,并加强设备维护及管理,避免设备故障带来的高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采取减震、隔声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电磁环境:运营期: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做好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及环保标志的悬挂设立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升压站或靠近带电架构。建设单位应设立一名兼职的环保工作人员,负责变电站运行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做好对周边群众的电磁环境知识的宣传。对员工进行电磁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曝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项目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0999-8322585

2

新源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220kV输配电工程)

新源县工业园区

新源汇中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项目,选址位于新源县工业园区。项目建设内容:该工程线路起于拟建新源增量配电网220kV变电站,止于已建向阳220kV变电站,以2回220kV送出线路接入向阳 220kV变,新建线路长度约2×4.85km,导线均采用 LGJ-2×630型。项目总投资16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的1.52%。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大气环境:施工现场产尘区定期洒水;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驶入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驶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严禁超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并限制车辆行驶速度;采用商品混凝土,现场不设混凝土搅拌站,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

(2)水环境:施工期施工物料应集中堆放并用土工布挡护,避免雨季受雨水冲刷排入周边水体。 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避免雨季、雨天施工;同时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施工人员将剩余物料、弃渣或生活垃圾弃置在沿线地表水体中。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及教育,设置标识标牌,施工期禁止向跨越水体巩乃斯河排污、倾倒污染物,清洗施工设备,确保该断面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水质标准。

(3)固体废物: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本工程土石方开挖后期用于塔基基础回填,不作弃渣外运。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外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垃圾堆放场。

(4)声环境: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严格操作规程。施工期间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523-2011)中有关限值要求。运营期优化导线特性。线路运行时沿线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5)电磁环境:运营期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对员工进行电磁环境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做好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及环保标志的悬挂设立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变电站或靠近带电架构。设立一名兼职的环保工作人员,负责输电线路运行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做好对线路沿线群众的电磁环境知识的宣传。项目线路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强度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线路与公路、通讯线、电力线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留有足够净空距离,控制地面最大场强。输变电线路工频电、磁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0999-832258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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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