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自治区 兵团第一(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十六项整改任务(奎-独经开区固废填埋场建设)整改情况的公示

2023/06/07 1.0w 阅读 103 点赞

根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第一、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伊犁州已完成第十六项整改任务(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固废填埋场建设),现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善,运行不规范。奎-独开发区未按2014年《总规环评》中应“配套建设工业固废处置场”的要求建设工业固废处置场,直至督察时开发区内仍未建成工业固废填埋场。

二、整改目标

建设完成开发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

三、整改措施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普惠环境危固废处置项目建设,2022年底前完成20万立方米一般固废填埋场、10万立方米危废填埋场、1000立方米刚性填埋场的建设。

四、整改效果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承担的此项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已落实,开发区固废填埋场已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

公示日期:2023年6月9日-2023年6月19日

监督电话:0999-8022468

伊犁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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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