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市
政策通知公告

伊犁州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2025/02/07 4.6k 阅读 326 点赞

经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饭店业协会、伊犁世纪红英语培训中心、伊犁西部努尔人才培训中心、伊犁恩特尔教育培训中心、伊犁荷露素质教育培训中心、伊犁特力坎外国语培训中心、伊犁学海教育培训中心等7个社会组织连续两年以上未按规定向伊犁州民政局报送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分别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第三项、第十一项的规定,伊犁州民政局对以上7个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上述7个社会组织取得联系,无法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现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公告送达,请以上7个社会组织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如以上7个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伊宁市新华西路13号

邮政编码:835000

联系人:马雪林

电话:0999-8037956

伊犁州民政局

2025年2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