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市
政策通知公告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02/05 2.0w 阅读 282 点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6日我局对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伊宁市物流园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1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9-8359684(环评处)

    传真:0999-8359132

    通讯地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新华西路海棠路1号

    邮编:835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伊宁市物流园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伊州环函〔2024〕16号

2024-2-6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