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5/10/26 1.2w 阅读 395 点赞

伊犁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3月28日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以下简称伊犁州分院)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伊犁州审计整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审计整改期限到期30个工作日内,被审计单位应当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审计整改情况”的规定,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自审计问题反馈以来,伊犁州分院成立了以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计整改上传下达、内外协调、监督指导、评估验效、总结汇报等工作。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实施意见》《伊犁州审计整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研究并审议了伊犁州分院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清单,明确了整改问题、整改措施、整改主体、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将审计整改工作任务细化到人、责任到岗,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项目化推进、销号式管理,形成了院主要领导靠前指挥、重点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党组成员积极配合、分头监督指导分管领域审计整改工作,全院各部门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参与审计整改工作的良好工作格局。院党组先后三次听取并审议了审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截至公告当日,审计反馈伊犁州分院涉及预算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方面,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规范、部分内控制度未有效实施、办公用品出入库台账不完整等已到整改期限的问题,伊犁州分院已全部整改完毕,如期整改率达100%。

针对审计反馈的问题,伊犁州分院坚持当下改、长久立相结合,修改完善了《伊犁州直法院诉讼费流程管理办法》《伊犁州法院诉讼费缓减免工作操作细则》《伊犁州法院查封、扣押涉案物品管理规定(试行)》《伊犁州分院司法警察总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发放办法》《伊犁州法院刑事诉讼涉案物证管理处置办法》《伊犁州分院软件正版化制度汇编》,将财务管理各环节纳入监控体系,形成了系统较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财会监督管理的笼子越扎越牢,有效提升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财务各环节工作管理风险和短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2025年10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