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市
政策通知公告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2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2023/05/23 1.4w 阅读 365 点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5月24日我局受理新疆尼勒克吉仁台煤田火区灭火工程、新疆尼勒克其林托海西部煤田火区灭火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9-8359684(环评处)

  传  真:0999-8359132

  通讯地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新华西路海棠路1号

邮  编:835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新疆尼勒克其林托海西部煤田火区灭火工程

尼勒克县东部 23km 处胡吉尔台乡境内,尼勒克含煤盆地西部

尼勒克县融建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24日

2

新疆尼勒克吉仁台煤田火区灭火工程

尼勒克县东部胡吉尔台乡境内,尼勒克含煤盆地西部喀什河谷南岸丘陵地带

尼勒克县融建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24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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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