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月29日我局受理尼勒克县集中供热二期扩建工程(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8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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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尼勒克县集中供热二期扩建工程(重大变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二期热源厂内现有锅炉房东侧的预留用地内 尼勒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