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市
政策通知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2023/09/11 1.4w 阅读 411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暂行规定》,为了加强国防教育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空意识,检验防空警报设备性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定于2023年9月18日12时(北京时间)在全区人防重点城市统一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2023年9月18日上午12时00分至12时19分

二、防空警报试鸣种类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每种警报间隔5分钟。

三、防空警报试鸣范围

乌鲁木齐市、昌吉市、奎屯市、克拉玛依市、伊宁市、库尔勒市、塔城市、哈密市、吐鲁番市、阿克苏市、喀什市、博乐市、和田市、阿图什市、阿勒泰市、乌苏市。

全体公民要注意识别和熟知人民防空警报信号种类,保持正常生活、生产和工作秩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